主持人: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曾二秀 教授
时间:2014年9月24日(星期三)晚7:00-9:00
地点:大学城校区教学楼1栋206室
讲座摘要:“新常态”是中央对未来中国经济较长时期的发展态势的一种预测,主要有关中国的经济发展,并非一个与法律和法制直接相关的概念。但由于中国的经济发展与体制改革、政策调整关系密切,经济发展也会对社会生活产生重大影响,因此经济的“新常态”对于法律人来说,对于中国的法治发展,也具有一系列值得分析关注和考察的意义。其中重要的如,法治与改革之间的潜在冲突会弱化,因此可能在社会层面有利于中国法治的形成、稳定;有利于克服因快速、急剧和频繁的社会变革而引发的普遍的机会主义心态;有助于养成支持法治的公众社会心态,思维和行为模式等;有利于现有的各方面法律制度在改革的方向调整和磨合。
主讲人简介:朱苏力,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成员,长江学者,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,博士生导师,北京大学法学院学位委员会主席,校学术委员会委员。2001年至2010年曾任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。山东大学法学院、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兼职教授,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所、天则经济研究所兼职研究员等。1997年当选北京市海淀区人大代表。出版著作与译著数十部,研究方向为:中国法律、西方法律史、美国商税法、法社会学、美国法律制度、法哲学、法律经济学分析、比较法、比较法律文化。